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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課程的質素保證

2010年3月31日於香港非本地課程註冊處網頁列載的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非本地課程),超過1,100個,全部均受《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493章)規管。

隨着《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第592章)於2008年頒佈後,政府制定相關政策,鼓勵非本地課程以自願形式,接受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審。

根據香港法例第493章註冊或獲豁免註冊的非本地課程的水平,是以頒授資格的國家/地區同一資格的課程水平為基準。至於按香港法例第592章通過評審的課程的水平,則以香港教育制度以及資歷架構標準為基準。  

由於註冊/豁免註冊和評審乃為達致相關條例的目標而進行,評審程序,不會取代第493章規定的註冊/豁免註冊程序;而非本地課程的評審結果,也不會對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資格構成影響。



為何尋求評審?

成功通過評審的非本地課程相關的資歷將可以載列於資歷名冊內,並獲資歷架構認可。對個別獲頒授該項資歷的學員來說,該資歷已獲確認為達到香港某資歷水平。

合資格的全日制學生,如報讀已通過評審局評審的非本地專上課程,可以申請政府的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香港政府規定,於2008年5月後,所有課程,包括受規管的非本地課程,必須先載入資歷名冊內,並獲發有效的資歷名冊登記號碼,才可註冊成為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因此,相關的非本地課程必須參與評審局的非本地課程評審。


2009年先導計劃

評審局於2009年發展非本地課程評審方案,並進行先導研究,旨在為相關評審工作,作好準備。先導計劃的詳情可按此查閱。該評審方案乃參考了不同地區的跨境教育質素保證程序,並按本港相關政策及法例意向而訂定。


非本地課程評審簡介會

非本地課程評審先導計劃已成功完成。透過先導研究,評審局確立非本地課程評審方案,並已於2010年5月18日下午舉行簡介會,獲邀參與者為相關的本地營辦機構。 

簡介會上發佈的簡佈(英文版本)可按此 參閱。


非本地課程評審

非本地課程評審服務將會分階段按學科範圍提供。首階段為美術、藝術及設計課程。預計評審局將於2011年1、2月進行實地考察。

評審局將於2011年底及2012年為商業及管理學、財務及會計 的非本地課程分期進行評審。評審局現正就該類課程的評審意願進行意見調查,以期制定評審時間表。


培訓工作坊

只供獲受邀之課程營辦者出席。於相關學科/培訓範疇課程之評審服務推出前,有關的課程營辦者會獲邀參與工作坊。


非本地課程評審相關資料


供非駐香港非本地課程營辦機構參考資料

評審局正尋求向澳洲及英國的課程營辦機構介紹非本地課程評審架構的途徑。一經確定,將於本網頁公佈,敬請留意。